引用:
引用第7楼小诗于2006-07-20 14:01发表的“”:
做为一个论坛的负责人,有任务去审核发在自己网页上的广告和内容的责任.如果为了利益去刊登一些非法广告来维持论坛运作,那还不如找部分去人卖风软字幕组制作的翻版碟还好,或者打着风软的名誉去卖商品,至少没那么恶心.我对非法广告实在容纳不下.
这是个原则,只要能够实证是非法的,当然很容易照章处理,问题是论坛怎麽去审核以及认定。
我以前也说过,审核有着形式和实质审核之分,所为形式审核就是看有无公司登记登记或者凭证「假使是代理商有无委托契约书等」,这个还比较好处理。重点在於实质审核,怎样进行,以及认定的标准「轻舟实际到贵地去考察有无怎样的实证和凭证等,尤其中国大陆这麽大,代理商更多「路边摊小贩更多」,我觉得困难重重。以及界定到什麽程度才算认可,所以我想非法和合法是很好区分「文义上」。
假使一个人这麽容易被骗,那我个人主观猜想,他的金钱早就被亲朋好友所骗光了,也可能沦落不到其他人了,当然这个是我猜想的,如果论坛能够做到合法和非法之区分,也在认定前後是否给广告商一个辩解机会「最後的陈述」,还有关於到他网站後看到一些而认定这个是非法的,这样是否过於草率,也对广告商有实质的伤害「名誉上、商标上、无形财产权」
SORRY,我又打这麽多,不好意思,麻烦CG先忍耐再多滴几滴眼药水,下次我铁定一句话就给他解决,你看过我在他论坛发表过一则回覆,很简约的,关於神秘男孩,我只打了『温馨』,後来是其他人引伸文义下去,呵呵呵 [s:212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