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剧天堂--謦灵风软影视论坛's Archiver

爱美的老虎 发表于 2008-2-13 20:27

11集漏洞太多了!

猫女杀了监狱长还可以去探监?猫女和渔夫还可以互换东东(一半坐标和定时器)?早知道可以给这些,在渔夫前女友(现在此女好像喜欢林肯了)探监开始就可以运送小型军火了,到时候那用偷偷越狱,直接监狱暴动都可以了!

yangabcwei 发表于 2008-2-13 20:56

这片子看得憋闷。:call:52

我是不是 发表于 2008-2-14 00:39

是啊,确实奇怪了点,猫女带监狱长出去应该监狱里很多人都看见的,然后监狱长就死了,这么重大一件事居然不追查,让猫女不但可以在城里继续到处乱逛,还居然可以大摇大摆去探监,还可以随便交换东西,看来这个监狱的严格程序也不怎么样.

ctu_jbauer 发表于 2008-2-14 08:46

哈哈~剧情需要~剧情需要~~~~:call:45

arsenal 发表于 2008-2-14 08:58

如果都那么完美了,那就叫纪录片不叫电视剧了。

blackcat019 发表于 2008-2-14 22:59

人们对待国产片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哪么宽容过

sq123 发表于 2008-2-15 08:35

还真是的,拖得一长就把以前的忘了,那个强女很黄很暴力地整了监狱长,还跟没事人一样溜达来溜达去的

supersexual 发表于 2008-2-16 09:26

看《越狱》不用讲逻辑,一个可以动用直升机救人的Company竟然还非要Michael 去把渔夫捞出来。

蛋蛋 发表于 2008-2-16 10:29

哈哈,漏洞可以忽略

sheshou73 发表于 2008-2-16 21:47

[quote]原帖由 [i]ctu_jbauer[/i] 于 2008-2-14 08:46 发表 [url=http://www.1000fr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875148&ptid=220999][img]http://www.1000fr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哈哈~剧情需要~剧情需要~~~~:call:45 [/quote]
哈哈,这句话说得好,说得妙!!

vier 发表于 2008-2-18 19:44

[quote]原帖由 [i]blackcat019[/i] 于 2008-2-14 22:59 发表 [url=http://www.1000fr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878462&ptid=220999][img]http://www.1000fr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人们对待国产片的时候从来都没有哪么宽容过 [/quote]

小顶一下。双重标准确实不太好。

vier 发表于 2008-2-18 19:47

[quote]原帖由 [i]arsenal[/i] 于 2008-2-14 08:58 发表 [url=http://www.1000fr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875174&ptid=220999][img]http://www.1000fr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如果都那么完美了,那就叫纪录片不叫电视剧了。 [/quote]

不是不许出错,而是这个漏洞有点儿太过了吧。

急先生 发表于 2008-2-18 23:37

简单啊,因为很多人认为美国的月亮就是比中国圆些,所以情愿为“月亮”开脱,也不愿承认确实不圆。

其实第三季相比第一季 明显是江郎才尽了……

cyisclever 发表于 2008-2-19 00:08

有点同意楼上的观点啊。

april414 发表于 2008-2-19 19:44

我很郁闷监狱长竟然只带一个警卫和猫女去找人质。。。

hzs2006 发表于 2008-2-19 22:47

第三季没发跟第一季比,看来编剧不是同一人!希望第四季剧本写得像第一季一样!

我是不是 发表于 2008-2-20 23:15

[quote]原帖由 [i]vier[/i] 于 2008-2-18 19:47 发表 [url=http://www.1000fr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3889527&ptid=220999][img]http://www.1000fr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

不是不许出错,而是这个漏洞有点儿太过了吧。 [/quote]

这话说的对,电视剧有错是正常的,但一些很明显违反逻辑或常识的错就不可原谅了.

页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6.1.0  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