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求助】看了shark第七集对美国法律的不解
这一集很精彩,但是最后shark竟然对被告律师说如果被告认罪就可以免除死刑。强奸杀害幼童证据确凿,陪审团也裁决了,这还可以不死刑,那什么罪能判死刑呢? 認罪協商他認罪就不求處死刑 陪审团已经已经裁决了也可以認罪協商吗? 在美国本来死刑在适用的时候就很谨慎。而且本案中,只对91年的案子做了审判,并没有审新案子,如果要审新案子还要花费很多金钱和精力,也不一定会定罪,所以如果被告肯认罪,判个终生监禁也是个很好的选择。 这就是所谓的“诉辩交易” 这集里说到十五年前,STARK因为觉得被告无罪就没接受协议,让案子上了法庭.这样陪审团认定有罪.上了法庭,陪审团定罪了应该就不能再认罪协议了. [quote][b]引用第5楼[i]happy1413[/i]于[i]2006-11-15 10:26[/i]发表的[/b]:
这集里说到十五年前,STARK因为觉得被告无罪就没接受协议,让案子上了法庭.这样陪审团认定有罪.上了法庭,陪审团定罪了应该就不能再认罪协议了.[/quote]
也许出现了新的证据呢。 Stark还是很不对,上诉的时候都没再帮忙。是怕再输吗?Denny Crane 为了省钱吧,一个死刑要花很长时间,很多人要参于进来,要花很多钱。如果最终不能被判罪,那可就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了,这对美国人可是很重要的。
和中国太不一样了。我以前从没想过,交税倒底是为什么?所以认为能逃税,为什么不逃?现在是不禁想问,我每个月交的税上哪了?为什么我交了税,确一点都没觉的我享受到应有的权利?举个例子,国外好象很少有什么过路过桥费,为什么?本来就是用纳税人交的钱修的,凭什么在收?当然路税还是有的,很少,估计用在公路维修以及有关人员工资上吧。到了国外,税是很高,但也确实觉得有很多在国内一定要收钱的,在国外都是免费的。
我想这就是在中国,是个人都会想办法逃税。当然小老百姓怎么都是逃不掉的。 [quote][b]引用第2楼[i]shoter[/i]于[i]2006-11-14 21:39[/i]发表的[/b]:
陪审团已经已经裁决了也可以認罪協商吗?[/quote]
这个陪审团是确定罪行的 美国的死刑还需要专门的陪审团裁定 必须一致裁定 才能死刑
这个情况肯定有 但不确定是个别州 还是联邦法律
ls就表总中美对比鸟 没有啥意义 ...小8说得对啊...再次提示大家...不要再围绕中美法律作对比了...系统不一样,比也没作用啊 [s:240] Stark还是很不对,上诉的时候都没再帮忙。是怕再输吗?
回答7楼的问题先,还记得第六集麽??那个没有杀人的男孩,还有第五集小女孩的家庭律师.
在英美法系国家,律师的分工十分细致,法庭辩护律师不可以同时做上诉律师!
同理,第五集里有个女律师她对小女孩说她不能够上庭也就不难理解了.
和咱们国家是非常不一样的.
QUOTE:
引用第2楼shoter于2006-11-14 21:39发表的:
陪审团已经已经裁决了也可以認罪協商吗?
回答,陪审团只是判断有罪或无罪,至于盼多少年是法官的事.认罪协定也于陪审团无关,是法官,检察官与律师的私下协议.在英美很常见.
不过咱们比他们还超前!!!咱们是还没开庭,判决书已经打印好了!比他们有"先见之明"!!! 还有番外话没说,偶大学的婚姻法教授跟我们开玩笑说过的.如果咱们国家也有专业离婚律师,那他们只能骑着自行车上班了. [s:233] 当时我们哄堂大笑,现在想想也挺讽刺的.
唉,咱们国家的法律啊! [s:220] [quote][b]引用第12楼[i]gg000427gg[/i]于[i]2006-11-17 16:54[/i]发表的[/b]:
还有番外话没说,偶大学的婚姻法教授跟我们开玩笑说过的.如果咱们国家也有专业离婚律师,那他们只能骑着自行车上班了. [s:233] 当时我们哄堂大笑,现在想想也挺讽刺的.
唉,咱们国家的法律啊! [s:220][/quote]绝对是目无王法!!! 辩诉交易。美国的刑事诉讼采取国家追诉主义,就是没有自诉那一说,公诉方的工作量过于繁重,毕竟法律的目的除了公平还有效率——迟来的正义为非正义——所以产生了“辩诉交易”,即公诉方以轻一些的罪起诉换取嫌疑人的认罪。所以在美国,虽然案子多多,但最后只有10%不到的需要上庭,更少的案子需要用到陪审团。
陪审团有12个人,必须要12个人都达成一致意见才可以裁判,否则案子告吹或者要重组陪审团
Close to Home里经常有做交易的场面。
PS一个,我喜欢的Horatio大人倒是不做交易的主儿呢……汗一个…… 钱的问题吧 居然都没有一个看懂的
。。。。。
这集最后的诉辩交易不是指已经判决的15年前的案子
而是指因为诉讼策略牺牲没有起诉的现在发生的那个案子
就是后面那个案子,这样的诉辩交易是完全合乎美国法律的,SHARK也说了,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
另外,已经裁决的案子是没有诉辩交易可言的,就像在中国对于某案的自首不可能发生在此案宣判后 坦率一点说关于那个杀害小女孩的凶手Shark他们只是赢了陪审团,除了明白Davis不是凶手,谁也没办法铁定证明SB就是凶手(DNA没有,只能证明凶手和小女孩说过话以及拥有那种生物药剂而已)如果他非要坚持死刑的话很可能会不但死刑得不到,还会输得很多,因为一旦失败就没有办法第二次起诉那个凶手。所以他们选择了一个保险的办法就是终身监禁。这是个聪明的选择。 [quote][b]引用第16楼[i]kidxing[/i]于[i]2006-11-21 08:57[/i]发表的[/b]:
居然都没有一个看懂的
。。。。。
这集最后的诉辩交易不是指已经判决的15年前的案子
而是指因为诉讼策略牺牲没有起诉的现在发生的那个案子
就是后面那个案子,这样的诉辩交易是完全合乎美国法律的,SHARK也说了,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
.......[/quote]
没错,现在能肯定有罪的是15年的案子,新发生的案子还不见得一定就能宣判有罪,如果罪犯自己承认的话,那么不但给父母一个交代,也算是可以结案了。另外,裁决涉及死罪的jury不是另外产生的,只要全部12个陪审员一致同意就可以成立——相对于其他轻罪重罪只需要多数票(一般如此规定)就能使裁决成立来说,全票赞同已经是很苛刻的条件了。辩诉交易还是为了效率和诉讼成本的考虑。有些案子如果陪审团达不成一致意见,就会流审,撤消陪审团,案子重新开始审理,所有的过程都要重新走一遍,太浪费时间和精力了。 原来看电视也可以学到东西,我想这就是国内与国外电视的区别! 在中国估计这个人就卦了 [quote][b]引用第8楼[i]gracexu_1019[/i]于[i]2006-11-16 20:18[/i]发表的[/b]:
为了省钱吧,一个死刑要花很长时间,很多人要参于进来,要花很多钱。如果最终不能被判罪,那可就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了,这对美国人可是很重要的。
和中国太不一样了。我以前从没想过,交税倒底是为什么?所以认为能逃税,为什么不逃?现在是不禁想问,我每个月交的税上哪了?为什么我交了税,确一点都没觉的我享受到应有的权利?举个例子,国外好象很少有什么过路过桥费,为什么?本来就是用纳税人交的钱修的,凭什么在收?当然路税还是有的,很少,估计用在公路维修以及有关人员工资上吧。到了国外,税是很高,但也确实觉得有很多在国内一定要收钱的,在国外都是免费的。
我想这就是在中国,是个人都会想办法逃税。当然小老百姓怎么都是逃不掉的。[/quote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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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拿税当幌子 你真的全交税了吗 中国真有人完全交税人了吗
中国目前灰色交易很多 根本都没算进去
例如 你买一件商品就应该交5%消费税 中国有几个交了
外国人有自己资本的
你有资本生产资料 因为国家性质是公有制 所以你纳税 不是私有资本一样的
正因为没有资本 路税是国家拥有性质 你就要交税 [quote][b]引用第21楼[i]天使小羽毛[/i]于[i]2007-01-04 15:10[/i]发表的[/b]:
不要拿税当幌子 你真的全交税了吗 中国真有人完全交税人了吗
中国目前灰色交易很多 根本都没算进去
例如 你买一件商品就应该交5%消费税 中国有几个交了
外国人有自己资本的
你有资本生产资料 因为国家性质是公有制 所以你纳税 不是私有资本一样的
正因为没有资本 路税是国家拥有性质 你就要交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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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消费税早打进价格了,另外,交税和资本没有直接联系吧. 路税本来就有很多是不合理的,一上高架一出省,哪条道路不收费? 楼上的朋友说的没错,这些公共设施本来就是拿纳税人的钱修的,为什么我们却享受不到几乎所有公共福利呢? 教育,看病全要自己掏钱,我们的教育投入比非洲小国乌干达都不如,房价就更不用提了,纳税人的钱都被花到哪去了??只怕肥得只有贪官污吏了. 什么叫路税就是国有的,呵呵,这种说法象不象土地理所当然是国家所有,而不是个人所有? 哪怕你累死累活好不容易买了房子,也不过只有70年的[b][color=darkred]使用权[/color][/b]而已. 存在并不代表就一定是合理的. 此外,在中国,普通小百姓和有权有势的人交的税当然不同了,个调税60%都来自工薪阶层,这合理吗? 不用高等教育就能知道这当中有多少富豪偷税漏税,仇富心理不是没有道理的. 同一个案件,陪审团判定罪名成立,不可能再有协商认罪了。因为陪审团已经判定有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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